1.	适用范围
                1.1  以下一般使用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一般条款”)适用于信息系统(定义见下文)的使用。通过访问和/或使用FIBA(定义见下文)提供的信息系统,用户(以下称为“用户”)同意遵守一般条款。国际篮球联合会(“FIBA”)或其附属机构可随时修改一般条款。
                
                
2.	目标
                2.1	FIBA管理各种信息系统,用于处理、发布和共享信息和/或文件,以便与FIBA所列的用户有效运作篮球相关活动(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3.	授予权利和访问控制
                3.1	在用户明确批准现行一般条款的前提下,FIBA在此授予用户一项非排他性、不可转让和不可出让的权利,以根据本一般条款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访问和使用信息系统。
                3.2	用户在此同意和确认,信息系统的访问和使用权利由FIBA根据本一般条款中规定的验证流程仅授予用户个人行使。
                3.3	用户可能需要向FIBA提交确认其代表权的各种文件。
                3.4	一旦相关文件已提交给FIBA,登录名和密码(“凭证”)将通过用户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给用户个人。
                3.5	用户在收到其个人凭证通知后,即可获得信息系统服务。
                3.6	用户应始终对其凭证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其凭证。若其知道或有理由怀疑任何凭证已被除用户以外的任何人知悉,则应立即通知FIBA。在此类情况下,用户应立即更改密码。如有必要,用户必须从FIBA申请新的凭证。
                3.7	FIBA有权无理由否决、取消和/或拒绝用户的访问权,特别是如果FIBA自行认定该访问正在损害或可能损害FIBA的利益和/或信息系统。
                
                4.	技术要求
                4.1	用户应全面负责确保用户的计算机和/或用户的计算机系统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以及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
                4.2	用户应全面负责用于连接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的兼容性以及所有备份安排。
                4.3	FIBA对于因用户违反这些技术要求而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或可能导致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数据丢失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信息系统的使用
                5.1	用户应仅以符合一般条款的方式并按照FIBA提供的指引使用信息系统,并且在使用时通常应确保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特别是关于版权、商标、隐私、诽谤、数据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以及其他涉及披露机密或私人信息的标准或法律。
                5.2	若未经授权使用信息系统,FIBA有权立即暂停、限制或终止任何用户访问信息系统。
                
                6. IT 安全意识宣传活动
                6.1 作为 FIBA 致力于维护我们信息系统最高安全标准的一部分,我们保留开展 IT 安全意识宣传活动的权利,这些活动针对我们信息系统的所有用户,包括外部用户。这些活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工程演习和网络钓鱼模拟。
                6.2 使用 FIBA 提供的信息系统的用户承认并同意以下内容:
                - 参与 IT 安全意识宣传活动是我们系统所有用户的强制性要求。
 
                    - 这些活动旨在增强 FIBA 对安全威胁的理解和响应能力,并确保 FIBA 信息系统的持续完整性和安全性。
 
                    - 在这些活动期间,FIBA 可能会模拟安全威胁,例如网络钓鱼邮件或其他形式的社会工程,以评估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响应能力。
 
                    - 这些模拟的结果将仅用于改善 FIBA 的整体安全态势,并将根据 FIBA 的隐私政策进行处理。
 
                    - 在这些活动期间,不会披露或不当使用任何个人或敏感信息。
 
                7.	FIBA内容
                7.1	用户可以在信息系统上传内容(“用户内容”)。在此情况下,用户仍须对上传的用户内容承担责任,并且应取得与上传信息相关的所有事先许可,特别是与数据保护法律相关的许可。FIBA有权随时要求提供任何数据主体的书面认可。此外,用户应确保FIBA免受来自与用户内容相关的第三方的任何索赔。
                7.2	“FIBA内容”是指在信息系统上提供或显示的各种性质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数据、数据库、统计数据、文件、文档、图片、商标、用户内容、徽标和商业机密,无论是由FIBA及其员工或其独立承包商创建或组合)。
                7.3	用户在此确认和同意,FIBA内容仅供用户用于个人和专业用途,应被视为保密信息,未经FIBA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用户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保护并确保此类FIBA内容的绝密性。
                7.4	尽管FIBA已采取一切合理的谨慎措施确保FIBA内容在发布时的准确性,但其对于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陈述或保证(包括对第三方的责任)。
                
                8.	软件的所有权和使用
                8.1	FIBA为信息系统的使用提供的所有软件始终是FIBA的专有和独家财产。
                8.2	禁止用户拷贝、全部或部分复制、编辑、混合或与其他软件集成由FIBA提供的任何软件。
                
                9.	FIBA信息系统的所有权
                9.1	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其外观、结构、布局及所有FIBA内容)中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所有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永远属于FIBA独家所有。
                9.2	FIBA在此保留FIBA和信息系统的所有现有或将来开发的商标、服务标志、徽标和其他独特品牌特征中的一切权利。
                
                
                10.	费用
                10.1	信息系统的用户可免费使用(无订阅费)。用户应承担与访问信息系统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自己的硬件和软件安装以及所有互联网连接费用、接入服务提供商的收费、通信费用等。
                
                11.	隐私政策
                11.1	通过使用信息系统和/或其中包含的数据,用户或与您共享数据的任何人可能向FIBA提供关于用户的个人数据和某些其他信息。用户应同意FIBA根据www.fiba.basketball/privacy上发布的FIBA数据保护通知收集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12.	免责声明
                12.1	FIBA同意采取合理措施,使信息系统保持完全运行、无差错状态。但是,FIBA无法保证信息系统始终完全正常运行或无错误。FIBA对于因用户使用或解释信息系统中包含的信息或服务,或者因用户无法访问信息系统而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或任何费用、利润损失、数据丢失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用户“按现状”和“现有可用情况”使用信息系统,并由用户自行承担风险,无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特定目的适用性和适合性、不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各种明示或默示保证。
                12.3	通过使用信息系统下载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资料的行为由用户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风险。如果因任何此类资料的下载导致用户的电脑系统受损或数据丢失,您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3.	访问权终止
                13.1	一旦用户的访问因任何原因被暂停,用户应立即删除仍由其持有的任何FIBA内容。
                
                14.	法律适用和管辖地
                14.1	本一般条款适用于瑞士实体法律并根据瑞士实体法律进行解释,但不包括其中的法律冲突与原则。
                14.2	任何因本《通用条款和条件》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应专门提交瑞士洛桑的体育仲裁法院,并根据体育仲裁相关的法规最终解决。仲裁语言应为英语。
                
		15. 主要语言
		15.1 如果对这些条款和条件的翻译有争议,以英文文本为准。